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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造价管理协会计价研究学术委员会园林造价组计价业务研讨会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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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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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23日下午,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计价研究学术委员会园林组业务研讨会在宁波江南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协会相关人员及园林造价专家组成员共2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本次研讨会的主要议题是《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古建筑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中经常存在的专业计价争议问题。各专家积极发言,各抒己见,对园林定额中除大树外的苗木迁移费用如何计取;材料上山费如何计价;2018版古建筑修缮定额借用土建、安装、市政定额的换乘系数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经研讨,对以下4个问题达成共识,供各位专家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参考。研讨问题及共识意见如下

    一、2018版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部分

    问题1:苗木移植过程中,大树迁移套用1-229—232,除大树外的其他规格苗木如何计算移植费?

    共识意见:大树规格以外的苗木移植费计算除套用相应起挖栽植定额外,运输建议按实签证。

    问题2:工程中材料上山费,能否套用市政或造林工程相关定额?运距长度能否按市政定额人力乘坡度系数?

    共识意见:由于材料上山费内容形式较为复杂,可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签证处理。

           二、2018版古建筑修缮定额部分

    问题1:2018版古建筑修缮定额套用建筑、安装、市政定额时,人工、材料是否需要乘调整系数?调整系数如何确定?

    共识意见:由于2018版各专业定额处于同一水平,2018版古建筑修缮定额如需套用建筑、安装、市政定额时,人工、材料的调整可参考套用园林定额时的系数。

    问题2:古建筑修缮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于体量小,普遍存在难以办理清运证等情况,参照宁波市现行相关渣土处置文件计取是否合理?

    共识意见:建议参照渣土处置文件中“特殊情况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原则。

    注:以上意见为计价研究学术委员会专家组研讨结果,仅供广大造价从业人员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参考,如后续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相关问题的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的,以发布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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