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二〇二四年度单位会员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会费交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1.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单位:8000元/年;
2.理事、监事单位:6000元/年;
3.普通会员单位:3000元/年。
二、单位会员服务
1.提供政策法规、计价业务、造价信息、资质管理、行业动态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赠送协会内部资料;
3.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专题讲座、业务研讨、技术培训、继续教育、学历教育等活动;
4.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内外考察、学术交流、知识竞赛、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
三、会费减免
1.按标准缴纳会费确有困难的单位会员,可以书面提出减免会费申请,报本会秘书处批准后减免会费;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已纳入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及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免缴年度会费。
四、交纳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6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五、支付方式(银行汇款、网银汇款)
户 名: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波住房城市建设支行 银行账号:33150198343600001859
六、注意事项
1.为避免汇款信息混淆,务必将会费单独一笔汇款,并注明“单位会费”。我们将在收到汇款后开具浙江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电子),开票信息发送至单位联系人手机,请自行下载及打印,如有联系人或手机号变更等情况,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2.请各会员单位及时交纳会费,根据协会章程有关要求,未按时交纳会费的,视作自动退会。
七、联系方式
胡老师(收款与开票):89385165
施老师(会员管理、变更联系人):89385164
附件:甬价协〔2024〕5号关于交纳二〇二四年度会费的通知.pdf